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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开标)日期:2026年8月25日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4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总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望**路900****点击查看科技园D9栋6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何经理 0551-****点击查看9055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