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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我局将采取“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直接发包确定**县2025年4月份省市级督办道路隐患整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5年4月份省市级督办道路隐患整改工程。
2.建设地点:庄口镇、庄埠乡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为增设波形护栏、新增凸面镜、新增标志牌、道口柱及道路交通标线设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质及质量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5.项目代码及可研批文文号:2507-360733-04-01-686771,会交字【2025】43号。
6.项目预算审核价及资金来源:44.3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7.计划工期:1个月。
二、报名企业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资质。
2.报名企业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为[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需按期提供下述报名资料,逾期或者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弃权: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附带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报价承诺函、报名前7天内“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以上提供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项目发包事宜
本公告有效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29日8:30—10月9日17:30),报名企业需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点击查看410办公室)报名登记。我局将对所有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取项目施工单位。选取结果将在原公告平台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
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30日内施工企业须与我局签订施工合同(预算审核价下浮6%),企业无正当理由超期不与我局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其承包资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伟平156****点击查看7051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