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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应用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的公告
一、基本信息
(一)采购事项:**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应用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及服务地点:****点击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1580.68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应用系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应用系统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总投资概算:1,755,027.31元;
3.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4.实施周期:约12个月;
5.建设内容:
该项目在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系统扩建和升级,主要开展押品管理系统、智慧财务系统、国密改造及业务功能优化等3项建设内容的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表。
| 序号 | 系统名称 | 建设类型 | 依托原有系统及模块 | 主要说明 |
| 1 | 押品管理系统 | 全**设 | 依托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整体业务基础数据 | **楼盘、开发企业、押品出入库、价值重估、状态监控、跨部门接口对接全模块。搭建押品风险数据同步机制,抵押物风险信息自动推送。 |
| 2 | 智慧财务系统 | 升级改造 | 依托原有省公积金财务核算、资金结算、凭证管理等财务模块 | 在原有财务模块基础上,新增电子凭证、资金测算、自动预提,智能对账等流程。配套系统虚拟服务器算力、存储测算依据,匹配资金业务运算需求。 |
| 3 | 国密改造及业务优化 | 升级改造 | 依托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核心信息系统,归集、提取、贷款、数据传输、系统登录等存量业务模块 | 在现有核心系统基础上完成国密加解密改造,优化租房约提、灵活就业、异地还贷等存量业务功能。 |
二、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密码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 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规范》、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项目监理规范》等标准要求,对**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应用系统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理。在监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加强该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保障项目过程合法依规、项目成果的功能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确保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准则
1.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2.不泄漏该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3.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委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该项目要求的建设任务或服务内容。
(二)人员配备
投入该项目监理服务的团队,应包含有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1名,现场部署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团队中至少有2名成员获得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且具有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经验。
(三)具体服务要求
1.实施阶段,保障该项目实施计划明确,保障实施计划的调整和变更合理、受控;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1)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会议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制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制作、管理规范,并予以贯彻落实。
(3)与我局共同制定评审机制,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关注隐患苗头,如发现将会导致项目失败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启动评审机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应向委托单位提出终止合同意见。
(4)组织定期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评审、里程碑评审、验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2.验收阶段,配合我局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1)评审该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对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2)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各类监理文档和监理总结报告,系统总结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规范收集整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并在监理服务结束后形成资料汇编。
(四)驻场服务和服务响应要求
1.该项目应至少投入1名监理工程师驻场;
2.在实施阶段、验收阶段需要监理团队提供现场服务的情形下,监理团队相关成员应能够按照我局提出的服务要求准时到场提供服务。
(五)服务成果要求
1.监理总结报告;
2.监理资料汇编(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评标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下同)。
2.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必须为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
4.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列表明示监理团队人员姓名、团队角色(例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职称情况、人员驻场安排,并随承诺书一并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作为佐证材料。其中:团队应包含有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1名,现场部署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团队中至少有2名成员获得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
5.配备与本项目监理服务相关的工具软件。提供工具软件的购买合同或授权使用协议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若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异常低价处理
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异常低价的通知》要求,响应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的50%;
3.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5%。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9月14日17:00前。
(二)递交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详细地址:**省**市**区世纪大道16号****点击查看)。
(三)递交材料: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含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一张。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2607。
附件: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