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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9-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工程类型 |
**市**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2607-320684-89-01-5184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三星镇、悦来镇、**镇、****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点击查看 ,项目代建机构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三星镇、悦来镇、**镇、正余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规模0.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规模1.34万亩。主要建设包括灌溉和排水工程、土壤改良、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总投资金额:3268.042897万元;总工期:210日历天 。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市**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整个项目的全部内容:主要建设包括灌溉和排水工程、土壤改良、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所有配套需要监理的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前期图纸会审等准备工作、工程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 3268.042897万元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 58.82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保修期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延至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
(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08月01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农田水利类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4、投标人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1.3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监理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
(b)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单项工程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c)工程具备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含)。
(e)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5)信誉要求: /
(6)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 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 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 月 30 日09时00 分(**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省公共**交易网)。
4.2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0 月30 日 09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的控制价费率为1.8%。
7.4分值构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513-****点击查看102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
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街道富三村建设路80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5****点击查看340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园7幢101
联 系 人: 陆淋晖
电 话:139****点击查看8022
11.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