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跌倒宣传手册设计制作竞价公告

防跌倒宣传手册设计制作竞价公告

发布于 2026-11-05

招标详情

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联系人联系人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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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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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工程咨询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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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采购品目 报名时间 报价时间 报价类型 报价是否含税 成交方式 报价次数 报价间隔 报价规则 采购包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低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单位 单位联系人 联系邮箱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项目需求 参与方式 采购文件
防跌倒宣传手册设计制作
完成老年人防跌倒宣传手册排版设计、打样、成品配送、源文件交付等全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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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14:00:00 至 2026-11-09 14:00:002026-11-09 15:00:00 至 2026-11-11 14:00:00
总价是最低价成交法
1无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点击查看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防跌倒宣传手册设计制作 5000 无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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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pdcdc_procurement@pudong.****点击查看.cn
021-****点击查看4688-6216**市**区张杨路3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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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采购须知

一、项目参与方式

本项目通过****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监督所)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pw.****点击查看.cn/shpdscdc/#/ )进行采购。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

二、采购规则

(一)采购说明

1.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项目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按采购文件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3.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或按本须知确定的排序规则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 本项目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并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的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有关小额项目采购的规定。

5.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6. 采购人审核或复核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审核或复核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良情形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7. 供应商向采购人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律以采购文件、项目公告以及采购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8.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需求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上传的文件未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9.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成交项目;属于可直接生成电子订单情形的,按电子订单方式执行。采购人无签订合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约定项目执行事宜。成交通知书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等品质问题,或者服务质量低下、拖延进度影响项目进程的,经采购人核查确认,按照本须知“黑名单管理”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2.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畅通的联系方式。采购人因供应商所填联系方式不当而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响应资格,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在采购平台查收成交通知书(如不知晓查阅路径,可扫描平台首页公众号二维码咨询平台技术顾问),并按成交通知书载明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采购人,对接后续商务及履约事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畅通。采购人首次致电未能接通的,应再次通过平台通知或书面方式催告;成交供应商经催告后仍逾期未回电响应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按报价排序顺延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

14. 本公告和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供应商依法享有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权利不因本款规定而受到影响;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质疑,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采购平台发布澄清(更正 /变更)公告,平台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给予合理准备时间;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相应顺延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报名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无失信证明(信用中国报告截图)仅作为辅助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主动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报价(评审)截止时间,查询结果留存备查。

4. 其他特殊资质要求以需求文件载明为准。

(四)报价要求

1. 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应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报价附件(报价表)。报价表应承诺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0日。

2. 供应商报价时应保证具备一次性交付的履约能力,避免耽误采购人工作。

3. 报价次数以各项目需求文件载明为准。需求文件明确采用电子竞价(比价)方式组织的,供应商在报价期间可以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以需求文件载明次数为准,供应商多次报价的,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需求文件未载明竞价方式的,按询价程序执行,供应商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4. 其他报价要求以需求文件载明为准。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先行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仅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者优先,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 第一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被取消成交资格或不能按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顺延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也可决定重新组织采购。

3. 报价截止后,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按电子竞价(比价)方式组织且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需求文件载明为准。

(六)无效报价

1.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未按公告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未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仅对其中一部分内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未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对报价构成作出解释,并提供产品质量标准证明或正版授权证明:

( 1)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平均值的50%;

( 2)低于次低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的50%;

( 3)低于最高限价的45%;

( 4)存在其他明显不合理、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情形的。

供应商未按时响应,或者提交的材料无法说明报价合理性、无法有效证明产品质量符合采购要求的,其报价视为无效。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对上述第( 1)至(3)项阈值予以提高,但最高不超过65%。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报价无效。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响应,其报价无效:

(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

(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项目事宜的;

(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项目的,采购人将其作为涉嫌串通响应的线索进行核查,并结合其他情形综合认定;

(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的;

( 8)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经查实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失败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失败: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 报价截止后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法定或需求文件规定的。

三、黑名单管理

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经核查确认后,可将其列入本单位采购活动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与:

( 1)实际履约内容与响应文件承诺存在重大出入,经采购人催告后仍拒不整改的;

( 2)项目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采购要求的(1次即列入);

( 3)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报价,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

( 4)因非客观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放弃成交资格的;

( 5)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 6)存在串通响应、围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者拖延履约,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

( 8)其他严重违反采购纪律或者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2. 采购人拟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的,应当书面告知拟列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供应商的陈述和申辩,经集体研究决策后确定,并留存相关记录。黑名单信息应当定期复核;供应商已纠正相关情形或者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移出黑名单。

3. 本须知所称黑名单,系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采购活动实施的自主管理措施;供应商存在应当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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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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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工程咨询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工程咨询供应商 1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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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工程咨询, 中标 15次, 占比 75.0%
重点地区: 上海, 中标 19次, 占比 95.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36.81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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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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