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鉴江防洪治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鉴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省鉴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项目 |
| 公示名称 | **省鉴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8-18 09:30:00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审结果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商务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报价评审 | 报价加分 | 总分 | 排名 | | 1 | ****点击查看 | 50.00 | 34.70 | 9.87 | 0.00 | 94.57 | 1 | | 2 | 长江勘测规划****点击查看公司 | 50.00 | 24.40 | 9.99 | 0.00 | 84.39 | 2 | | 3 | 中水珠江****点击查看公司 | 46.00 | 24.70 | 9.88 | 0.00 | 80.5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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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 ****点击查看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581340 | 1 | 6.50%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 究报告(送审稿);相关专题报告应配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批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安排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如因政府审批部门原因导致审批周期**,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相应顺延,中标人应全力配合推进审批。 | 资质(证书编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点击查看01909);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甲级(A****点击查看01909);咨询专业:水利水电(备案号: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581340-18)。 | / | 贺小康 | 水工结构高级工程师 粤高职证字第160****点击查看005186号 | / |
| 2 | 长江勘测规划****点击查看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695410 | 2 | 5.80%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 究报告(送审稿);相关专题报告应配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批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安排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如因政府审批部门原因导致审批周期**,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相应顺延,中标人应全力配合推进审批。 | 资质(证书编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点击查看1602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点击查看00843);咨询专业:水利水电(备案号: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695410-18)。 | / | 罗琳 | 水利工程(水利规划)高级工程师 202****点击查看0458 | / |
| 3 | 中水珠江****点击查看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79460Q | 3 | 5.25%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个月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 究报告(送审稿);相关专题报告应配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批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安排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如因政府审批部门原因导致审批周期**,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相应顺延,中标人应全力配合推进审批。 | 资质(证书编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点击查看06933);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甲级(A****点击查看06933);咨询专业:水利水电(备案号: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79460Q-18)。 | / | 廖小龙 | 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202****点击查看0145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东盛路5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0759-****点击查看95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水利厅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6470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天寿路11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8-22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8-25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