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儿童成长中心暨青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略阳县儿童成长中心暨青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于 2026-08-13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暨青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监理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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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暨青年公寓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8gu002

招标人名称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名称

马工

联系电话

0916-****点击查看355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中心第三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

****点击查看

张官应 ****点击查看8121

455800.00

360(日历天)

**顺泰****点击查看公司

张大明 ****点击查看1385

466268.00

360(日历天)

****点击查看公司

周 瑜 ****点击查看7655

496853.50

36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8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8月15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点击查看(马工处),电话:0916-****点击查看355。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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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工程咨询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工程咨询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汉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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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工程监理, 中标 283次, 占比 99.65%
重点地区: 陕西, 中标 252次, 占比 88.7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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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工程监理, 中标 63 次, 占比 66.32%
重点地区: 江西, 中标 62 次, 占比 65.2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