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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新材料产业园重**全风险防控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材料产业园重**全风险防控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情形和处理程序。现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章节中“谈判程序”部分进行补充。
更正内容:
在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之“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中“二、谈判程序”部分,增加第2.4条,内容如下:
2.4 异常低价审查
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点击查看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谈判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次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调整如下: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2026年9月23日9:00”顺延至“2026年9月28日15:00”(**时间)。
(2)谈判时间:由原“2026年9月23日9:00”顺延至“2026年9月28日15:00”(**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不变:**县城南西路87****点击查看商贸城1****点击查看中心)7层第二开标室1号开标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遗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溪镇**中路147号
联系人:范昌荣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7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南北街**安置楼202室
联系人:吴丽亚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19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时间: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