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莫干山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二期)市政工程设计(长虹东街)的答疑文件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问:招标文件P77项目负责人业绩(0-2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设计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 分,无类似工程的不得分。 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反映与评标项相对应的内容及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未反映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原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证明材料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合同,其合同中的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使用
答:可以。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