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点击查看5000吨/年31%电子级双氧水纯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5000吨/年31%电子级双氧水纯化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625.22万元
占地面积: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拟对原双氧水装置进行技改,调整为连续化运行,改造内容包括对原装置纯化单元进行改造,双氧水装置产能提升到5000吨/年及输送到**瑞恒的成品管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区石化七道与港前大道交叉口西南220米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点击查看332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90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点击查看@163.com),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办公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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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