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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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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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寨子山顺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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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生猪养殖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7-06 15:4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生猪养殖项目(扩建)”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共计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生猪养殖项目(扩建)

2、建设地点:**市**区信义镇李花村十六组46号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投资800万元,建设育肥舍2栋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生猪存栏量为2800,年出栏56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83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79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期限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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