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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4 15:57:39
**市**区机场新街小区的全体业主:
因****点击查看至**高速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拟收回你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并依法给予相应补偿。为依法处理土地收回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原土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不动产登记字号为:土字264317,用途为住宅,土地总面积为14365.25平方米。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本小区全体业主,拟收回总面积1495.83平方米,土地现状为小区内部道路和绿化(详见附件)。
(二)收回事由: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上述土地共1495.8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收回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四)补偿办法和标准:实行货币补偿,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市场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标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六)评估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
(七)陈述申辩:土地使用权人对拟收回土地事宜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邮寄地址:**市**区**路7号首层大厅,邮编:510115),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作为放弃上述权利。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庄生,赵生;联系电话:****点击查看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