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定价及租期。租金907万元/年,租期为12年,从租期内自第6年起递增3%,之后每三年递增3%。 (二)免租期。含免租期24个月,免租期分摊至租赁期内,每年实际租金以分摊后的金额为准。 (三)付款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后,1个月内完成租赁合同签署,并于合同签署日支付首笔租金,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出租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年租金每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房产发生的改造费、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燃气费等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四)物业交付及装修。按资产现状交付,交付后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承担全部改造装修费用,装修方案应当事先向我行备案。 (五)转租条款。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产转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纠纷由承租人承担。 (六)安全事项约定。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人需为承租资产购买保险。承租资产发生的或被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及承担。 (七)到期交付。租赁期满或租约提前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同意后,承租人可按照装修后现状交付出租方。 (八)解约条款。租赁期内,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时搬离。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一年租金作为违约金。 其中: 1.出租方提前解约的:一是带租约处置。出租方因资产出售需要,提前解约的,优先带租约出售,由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剩余残值赔付。对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硬装部分,以剩余租期内附合物残值赔付,原则上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硬装部分预算不得超过同行业标准;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方拆除或搬离。 具体赔付方案如下: (1)残值赔付范围。根据《民法典》第 715 条“承租人经同意装修的,若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主张剩余租赁期内的残值损失赔偿”、《****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①残值赔付范围具体包括:不可移动的硬装部分(如固定设施,与地面一体化铺设的高档地砖、**石地面、墙面固定装饰板、嵌入式踢脚线等;顶面工程,吊顶龙骨、石膏板吊顶、集成吊顶等需拆除后会破坏整体结构的项目等;门窗工程,定制的防火门、自动感应门、与墙体结构结合的橱窗等;结构性改造,非承重墙拆除后的加固工程、楼面承重改造、中庭挑空改造等)。隐蔽工程部分(如水电系统,预埋的强电线路、弱电管线(如网络、监控)、给排水管道等;消防系统,喷淋系统、烟感报警器、消防管道及联动控制系统等;中央空调,除我行铺设主管**的后期加装系统等)。经营性专用设施部分(如商业导视系统,拆除后价值大幅贬值的,如商场中庭的大型LED导视屏、楼层指示牌、商户标识等定制化设施,拆除后价值大幅贬损;冷库设备,按制冷设备折旧年限5年,结合制冷剂、保温材料剩余价值评估)。装饰性装修部分(如软装硬装一体化项目,与墙面结合的定制展柜、嵌入式货架、商场中庭的艺术装置等;墙面手绘、艺术漆、浮雕装饰等无法分离的项目;灯光系统,嵌入式轨道射灯、暗藏式灯带、商场公共区域的水晶吊灯等。②对于可移动的家具(如沙发、床)、家电(如电视、冰箱)、独立设备(如分体式空调)等未形成附合的物品,承租人可自行拆除,不属于残值赔付范围;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属于附着物进行更换及二次改造的不纳入赔付范围;商场招商、出租、联营及合营门店装修不纳入赔付范围;加盟费、员工遣散费、经营损失等其它任何费用不纳入赔付范围。 (2)改造装修费用基数的确认。①在租赁合同签署前,由出租人委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改造装修工程中属于附合物进行预算。承租人无条件认可出租人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预算结果。②承租人要向出租方及上述工程造价(审计)机构提供详细的改造装修方案(含工程量、材料品牌、单价等);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承租人需保留装修合同、采购发票、施工记录等原始凭证,作为费用真实性的证明并完整提供至出租人。由出租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改造装修工程中属于附合物进行审定。 (3)残值计算公式。以出租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附着物的审计结算结果为残值确认基数,结合租赁期限,确定的残值计算公式为: ①当已使用年限≦2年时,残值计算公式为: 残值=确认基数 ②当已使用年限>2年时,残值计算公式为: 残值=确认基数×(1(已使用年限-免租期)/10年) 已使用年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解约之日止,其计算公式为:已使用实际天数/36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公开招租时,将意向承租人改造装修预算金额、租金报价及免租期一并纳入租赁竞标量化审核条件,具体方式如下: ①意向承租人将报名材料及改造装修预算提交交易平台进行审核,改造装修预算金额要符合市场同行业装修标准,对恶意竞价者,一经发现以废标处理;对于竞标成功的,如提交的改造装修预算金额与出租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出具的预算结果偏离度超过15%(含),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竞标结果作废,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网招租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②租金报价按照高至低进行排名,改造装修预算金额、免租期(上限24个月)均按照从低至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得分为100分,每级排名递差为2分。承租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租金报价排名得分*60%+改造装修预算金额排名得分*30%+免租期得分*1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 (4)设立改造装修专用账户。为监控改造装修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承租人需在我行开立改造装修专用账户。 上述两种方式由出租方依据资产实际情况选择,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方提前解约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硬装部分无条件转让给出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付内容,且需支付违约金。 (九)变更经营主体条款。本次租赁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承租****点击查看公司(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变更合同主体或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给其它主体。因承租人实际经营需要,****点击查看公司(简称“新公司”)或变更经营主体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的实际控制人,****点击查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须为同一主体(实控人认定以《****点击查看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点击查看公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2.****点击查看公司未直接作为实际控制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实现绝对控股(即持股比例不低于51%,****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协议明确对其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 3.无论经营主体如何调整,****点击查看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须就租赁标的的使用、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事宜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原租赁合同中关于承租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维护租赁资产、遵守租赁用途限制等),对新公司(或变更后的经营主体)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交易费用及其他。一是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二是要求意向承租人报名前提供不得低于1000万元的存款证明,用于证明改造装修投入及租金支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