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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2001 | 标段名称 | 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高新区。
2.3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单项工程按派工单要求确定,单项工程限额为50万元,即招标单位的初审价*费率)。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对应所有施工内容:集团全部在管资产的项****点击查看集团新购入资产)。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要求、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的审核、技术指导、台账整理、项目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沟通衔接、停复工通知、违约处罚通知、施工全过程的“三管三控一协调”、过程旁站、验收检查、安全管理等。
2.7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约700日历天。注:CA 系统开标一览表工期按70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也不对中标价进行任何调整。
2.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3.2.1具有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关专业的,则需另外再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专业的佐证材料。
3.2.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建(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2)投标人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投标人近1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抽签确定。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1)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电子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拟派总监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监)工程,提供诚信承诺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诚信承诺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诚信承诺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均值入围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均值入围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 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19家**均值以下2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不少于40家(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3.3(1) | 投标报价(100分)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100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9 月 14 日起至2026年 9 月 29 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区公共**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9 月 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圆融汇1号楼13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3-****点击查看869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新区世纪大道198****点击查看中心903室
联系人:徐先生、姜先生
电话:051****点击查看46409、180****点击查看3091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813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