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1月01日;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00秒。”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1月06日;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其他内容没有变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