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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7月29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点击查看和**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点击查看**公司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首页(封面)当中的“投标人”位置处无载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出现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第2.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中(5)条的规定以及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及3.1.1条款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结果: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点击查看**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十)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随机排序)名单如下:****点击查看和**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9号****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和**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和**省****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20%(****点击查看773.00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工期暂定为4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 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 | 严浩 | 资质资格 (注册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点击查看2711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点击查看公司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点击查看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35%(****点击查看940.25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工期暂定为4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 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 | 黎晓伟 | 资质资格 (注册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点击查看518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60%(****点击查看889.00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工期暂定为4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 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 | 刘敏涛 | 资质资格 (注册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点击查看0889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新新围路1号林业大楼1-2层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313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999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8月3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18)。 |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7-29
公示开始时间:2026-07-31
公示结束时间:2026-08-03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