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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县2026年第一批土地报征和批而未供即将供地但未编制详细规划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确定规划条件,出具用地红线方案图,我局拟采取询价的方式择**江县2026年第一批未编制详细规划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单位,现将询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第一批未编制详细规划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
二、技术服务单位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无不良和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费用
**县2026年第一批未编制详细规划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共涉及18个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为27万元(1.5万元/个)。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底前。
五、成果提交
每个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须分别通过县规委会专家评审会审查、县规委会研究通过,并提交最终成果资料纸质文件3套,电子文档1套(含电子矢量数据)。
六、择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价,以报价函确定最低报价单位为此次**县2026年第一批未编制详细规划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服务单位。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函(报价高于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加盖供应商鲜章);
2.有效期内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4.无不良和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5.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证明材料。
七、报价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编制单位于2026年8月27日18时前将报价所需资料密封报送至****点击查看开发利用股(708室),逾期不再接收相关资料。咨询电话:0827-****点击查看530。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