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2民破1号中国广顺房地产业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2016)京02民破1号中国广顺房地产业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 2026-09-09
****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43分钟前 公 开 人:****点击查看管理人

****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权核查的报告

(2020)京0117破1号

****点击查看全体债权人:

2015年12月31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院”)作出(2015)二中破预初字第066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2016)京02民破1-4号《决定书》,指定**市嘉逸田破产****点击查看公司担任****点击查看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共11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12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853,606,011.96元。

经审查,管理人共确认8位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确认债权总额397,829,187.19元;暂缓确认1位债权人的1笔债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348,104,200.00元;不予确认3位债权人的3笔债权,不予确认债权总额68,679,786.30元。

对于上述债权的申报与审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管理人编制了《****点击查看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详见附件1),提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核对。

若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应当于2026年9月23日前(含当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证据;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收到异议书后将进行书面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书面复核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复核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不起诉的,视为无异议。

本次债权核查后,管理人将债权表中记载的无异议债权提****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报告!

****点击查看管理人

2026年9月9日


附:1.****点击查看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核查的报告

2.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9524;邮寄地址:**市东**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4层

附件
中国广顺-关于债权核查的报告.pdf 下载
附件(1)
中国广顺-关于债权核查的报告.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