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设计院****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2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市****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4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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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主)****点击查看,(成)****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9707
联系地址:**市**区开创大道2507****点击查看中心2号楼6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开发区建****点击查看办公室(**市**区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2206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招标人名称:(主)****点击查看,(成)****点击查看**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