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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 |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7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EPC后审招标公告 EPC后审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 ****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 ****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 以苏园行审备(2026)7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4381.0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点击查看高端存储器封测智造扩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园区综合保税区启明路158号 2.1.2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849.78,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849.78 ,最大建筑高度约14.6米,最大单跨跨度约8米,最大建筑层数3 层。 2.1.3 合同估算价:13340.0 2.1.4 总工期要求:184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9月29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从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全套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加固改造、拆除修复、洁净、机电安装、系统调试、第三方洁净验证、专项验收、竣工移交至全周期保修的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下列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设计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需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设计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需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以总监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点击查看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点击查看工业园****点击查看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投标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9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8月18日 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点击查看.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申请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申请人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8.2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指合同登记信息页面截图),截图需来自省主体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特别提醒: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时需截取网站抬头,即能体现“**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新发布公告原因:/。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点击查看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 ****点击查看园区启明路158号 代理机构地址: **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代理部 联系人: 杨勇 联系人: 唐玉华、李佳雯 电话: 0512-****点击查看2501 电话: 0512-****点击查看047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215011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徐海江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612、****点击查看5605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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