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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国际****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市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夜景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单位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点击查看(下称“比选人”)委托****点击查看(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夜景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单位;
2.比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3.项目地址:**市**区;
4.项目规模:造价估算约83.4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服务内容为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夜景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夜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现场配合等。
三、服务费用
本比选项目服务费含税最高限价为37530元。含人工费、差旅费、税费、专家方案论证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 9 月 3 日10:00;
2.比选地点:****点击查看1412室(地址:**市**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239;
5.监督单位(部门)名称:****点击查看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99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809)。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2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注:若出现以下情形,本次比选失败:
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②经审核,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③经审核,资格、报价均合格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函》(如有)均不予退还。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在限期内中选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比选人有权重新比选或顺延中选顺位,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6 %)不一致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结算,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比选人:****点击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 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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