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健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绩溪县健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8-17
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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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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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县徽山大道1343号A楼3楼;**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二楼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华阳镇**路祥和明苑2#105

项目名称

**县健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监理(二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发展中心西7幢801室、802室

投标报价: 施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工期:905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尹鸣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237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点击查看**大学科技园**14号楼13楼1301室

投标报价:施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工期:905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杨盈增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959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嘉和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区富强路街道富强路17号

投标报价:施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工期:905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卢佩帅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664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由于本项目出现前二十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点击查看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嘉和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程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402、0563-****点击查看78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99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管理局、**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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