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子项目一)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主城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子项目一)勘察及初步设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为16314.66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10-16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管理局(0871-****点击查看1371)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及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招标计划2026年10月10日发布。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经办人: | 李沂芮 |
| 办公电话: | 0871-****点击查看07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项目负责人: | 王耀 |
| 经办人: | 王耀 |
| 办公电话: | 0871-****点击查看4520 | 移动电话: | 182****点击查看116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 |
| 标段名称: | **主城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子项目一)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23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6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8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57.1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主城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子项目一)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具体工作时间及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地质勘察: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并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成果文件须达到详细勘察深度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2)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等全套成果资料的编制、提供,全套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配合下步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施条件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项目缩减或取消)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省**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与其依法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要求联合体采取补救措施。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的,牵头人须具备承担该工作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不得构成转包、违法分包或违法变更中标结果。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因内部责任承接而免除。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 (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若为联合体的,按联合体成员分工提供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 |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若为联合体的,按联合体成员分工提供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5****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及其附注)和财务情况****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①审计报告(或审计说明)须盖有审计方的相关印章,还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二维码(相关印章指审计方的审计专用章或公章或审计人员的注册章),否则视为未经审计的报告,其余报表不作要求。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全事故、****点击查看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点击查看.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与其依法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要求联合体采取补救措施。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的,牵头人须具备承担该工作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不得构成转包、违法分包或违法变更中标结果。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因内部责任承接而免除。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 (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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