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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党建管理一体化应用开发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46号**大厦4楼421
中标(成交)金额:肆仟伍佰元整(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翔、刘扬、李镇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免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或投诉,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1号,****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8512。
质疑或投诉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或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或投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或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或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及时联系采购人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安****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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