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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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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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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点击查看改革局****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综合治理提升,其中包括湿地保育区保护提升面积191.55公顷,含入湖河流河岸缓冲带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沉水植物群落构建工程;**缓冲带生态岸坡修复治理55.36公顷,建设配套游览步道9260平方米(含亲水栈道)、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及标识标牌系统和数字化监测管理系统等。建设地点:**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初步设计质量标准:全程配合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勘察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8 00:00至2025-06-24 23:59(**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专区(http://hb.****点击查看.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专区)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招采进宝(**专区)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专区)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311-****点击查看0163、****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319-****点击查看95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改革局 电话:0319-****点击查看18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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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提升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