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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2595****点击查看科技园城市之门东楼1416室
成交金额:199000.00元
评审报价:19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坡护岸总长约1.51千米、修复护坡护岸45米、(拆)建堰坝7座、修复堰坝2座、拆建农桥6座、清淤河(渠)总长约11.31千米、清杂河(渠)总长约19.13千米等。本项目为**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彦蛟(组长)、左坤方、刘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20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8幢一层,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598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953 地址:****点击查看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郎川大道72号
联系方式:陈宇 0563-****点击查看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8幢一层
联系方式:陆工 181****点击查看5985 ****点击查看@qq.com
曹工186****点击查看9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电 话:0563-****点击查看635
十、附件
时间: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