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市****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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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01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1810 联系地址:**市**区新港中路 397 号自编 10-13 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8900 联系地址:**市**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