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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市2023A-027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市2023A-027地块住宅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6】9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现对该项目****点击查看市2023A-027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2建设规模:(以实际面积为准),**投资约565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1 | ****点击查看市2023A-027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二次深化。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 约610 | 49 |
2.4其他: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含人防)设计、室外市政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售楼处、样板房、品质地库、公区批装)、智能化设计、泛光亮化设计、标识标牌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和良好信誉;
3.5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
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至2026年 08 月31日16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08日16时00分;
5.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中心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09月07日13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6.3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3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4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5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点击查看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6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2187(CFCA)、0512-****点击查看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9.11友情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下载《》。
(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9.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7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最高檐高<50米,住宅建筑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12层,地下面积≥20000平方米,设计规模为大型,**投资约56500万元。
9.1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路11号
联系人:石伟
电话:0512-****点击查看2935
****点击查看
地址:
联系人:、王育凡、杨英
电话:
监管单位:**市****点击查看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点击查看2912
11.公告发布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8月26日-2026年08月31日
(合格制)|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 2.1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 |
| | | ||
| | |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 | |
| 备注: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符合。 (2) 投标工具中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资格预审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 |||
| 评标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 |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有) | ||||||
|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
| | |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无下列情形: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设计费最高限价610万元。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2.2.1 | 商务分评分标准(20分) | | 6 | 根据投标人最新**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建筑工程)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6%。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6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 **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点击查看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点击查看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 |||
| | 7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二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代理人员在开标现场从以下/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由招标代理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在 (不少于3个数值,取值范围95%-100%)中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 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代理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 <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7时,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 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 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或计算错误可 作调整。 二、投标报价偏差率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三、投标报价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 6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 3.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0.2分,最高得1分。 4.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0.5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0.5分,最高得1分。 注: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的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建筑面积5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业绩。 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的类似工程项目获得过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0.5分,获得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②: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奖状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的类似工程项目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获得过建筑面积在5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奖项。 | |||||
| | 1 | | |||||
| 2.2.2 | 技术分评分标准(80分) |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 (15分) | 10 | 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满分。前三条每违反一条扣2分,其他条款每违反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包括:容积率、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绿地率、退线、出入口设置、建筑密度、配套设施、停车位要求等) | |||
| 5 | 符合标书提出的其他指标要求,每违反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建筑构思与创意 (25分) | 6 | 构思严谨、创意新颖 | |||||
| 3 | 建筑风格突出 | ||||||
| 3 | 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 | ||||||
| 3 | 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有设想 | ||||||
| 3 | 建筑方案经济性较好,维护方便 | ||||||
| 4 | 建筑空间处理合理 | ||||||
| 3 | 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 | ||||||
| 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 (24分) | 6 | 布局合理 | |||||
| 2 | 功能分区明确 | ||||||
| 2 | 各功能分区面积配置合理 | ||||||
| 2 | 合理利用土地 | ||||||
| 3 | 与周边环境协调,合理利用既有地形、既有建筑和保留树木等。 | ||||||
| 3 | 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 | ||||||
| 2 | 竖向设计合理 | ||||||
| 3 | 符合拟定使用要求(参照设计方案需求书) | ||||||
| 1 | 满足**间距要求 | ||||||
| 结构及机电设计 (8分) | 3 | 结构、机电设计与建筑符合性强 | |||||
| 2 | 水、电、暖设备用房布局合理 | ||||||
| 1 | 系统先进 | ||||||
| 2 | 结构布置合理,造价经济 | ||||||
| 相关要求 (4分) | 1 | 人防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 1 | 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 1 | 环境保护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 1 | 消防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 造价估算 (4分) | 4 | 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满足标书要求,计算正确 | |||||
| .2.3 | **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 | **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点击查看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
| 注:(1****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得分为商务分、技术分和**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之和。投标价格浮动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本项目优秀工程设计奖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状(或获奖证书)为准。如无奖状(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的,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下载的获奖文件及其****点击查看委员会核实,如不提供相应网址或依所提供的网址无法核查的,则不予确认该项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审图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相关技术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获奖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审图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相关技术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上述评分项人员需提交最近三个月(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6)“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指:****点击查看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设计人才或大师。 (7)投标人如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无法辨认的,则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单位仅需在电子标书中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 |||||||
| 定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4.2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1、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 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 3、招****点击查看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点击查看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1)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 |||||
| 4.4 | 定标因素 | (1)报价因素;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4)设计方案。 | |||||
| 4.5 | 定标方案 |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10%~10%(含本数)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则进入下一定标因素的评审。如有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10%~10%范围外,按有效报价最低优先,以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①根据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进行比较,确定优劣。拟派团队人员具有国家注册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5人及以上的为最优,2-4人的为次优,1人及以下的为第三优。 ②按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进行比较,承担过5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项目的为最优,50000㎡以下(不含)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项目的为次优。 定标委员会对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两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比较,评价等次“最优+最优”的为最优,评价等次为“最优+次优”的为次优,评价等次“最优+第三优”的为第三优,评价等次“次优+次优”的为第四优,其他组合均为第五优。 注①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审图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相关技术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信息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最新**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进行比较,企业信用得分在100分(含)至90分(含)的单位为最优;企业信用得分在90 分(不含)至 80分(含)单位为次优;企业信用得分在80分(不含)至70分(含)单位为第三优;企业信用得分在70分(不含)以下的单位为第四优。 注①:未参加考评的按70分计。 注②:****点击查看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点击查看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应予以认可。 (4)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总体把握等”评审要点进行比较,作出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