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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 |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2 | 标段名称 | **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勘察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7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公告信息 | 一、****点击查看公司的**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点击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高新区团山路以南、润兴路以东、润旺路以北、长山渠路以西。 2.项目规模: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勘察费用最高限价为170.00万元。 3.工期要求:工期45日历天,具体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及时完成勘察任务并服务到位。并在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15日历天内出具初步勘察报告)。需配合完成勘察的审查,1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报告。 4.勘察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达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且不得分包,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范围:根据地质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建设用地红线图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按照规范要求布设地质勘探点及勘探深度,并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物理勘探、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编制、成果审批配合服务并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勘察。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 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6月份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5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40分。****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勘察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部分进行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2)技术方案(50分)
(3)企业实力和业绩(40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3日00:00至2026年08月07日24:00 (**时间),逾期不得获取。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单位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memberLogin)。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及**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高新区蒋乔街道南徐大道298号高新大厦1518室 联系人:卞工 电话:173****点击查看1031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苹果园西小街19号院1号楼4层407 联系人:陈工、徐工 电话:152****点击查看7857 十二、相关部门: ****点击查看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市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8969/****点击查看8970 **市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2867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8960/****点击查看897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点击查看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s://ggzy.****点击查看.cn/051/051001/****点击查看0201/2bdeaea3-9844-4da0-b209-8ea1bcced9de.html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8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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