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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毗卢寺河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镇、米心镇;琼江流域(**段)面源污染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崇龛镇、柏梓镇、太安镇、花岩镇、小渡镇、寿桥镇、大佛街道;双江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修复项目:双江镇、大佛街道、柏梓镇、崇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毗卢寺河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范围3274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436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280公顷、岸坡生态防护长度9公里、生态缓冲带构建2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16户、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公顷、水系连通工程5处,以及养殖污水生态净化、清淤疏浚、**坑塘湿地系统、河道水生境修复、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园地)、水土流失治理(退化林)等工程措施。琼江流域(**段)面源污染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范围23660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2741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28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园地)60公顷、生态缓冲带构建36公里、养殖污水生态净化34公顷、江河岸坡生态防护35公里、河湖岸带生态连通16公里、河湖水质生态净化12公顷、清淤疏浚8公里、河道水生境修复4公里、**坑塘湿地系统4公顷、水系连通2处、退化林分修复30公顷、森林抚育17公顷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44公顷等工程措施。双江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修复项目:项目实施范围2597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1864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189公顷、退化林分修复 143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退化林)132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园地)118公顷、生态缓冲带15公里、江河岸坡生态防护4公里、以及河道水生境修复、河湖岸带生态连通、水系连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水生态净化等工程措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301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147.69万元
2.4 招标范围: (1****点击查看工作部分: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汇报所需的 PPT、方案文本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等与工程设计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二次深化设计等的所有内容,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②业主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③设计人员的差旅、住宿、通讯及会务等相关费用);
(2****点击查看工作部分:完成生态本底调查:①开展全范围卫星遥感解译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植被覆盖水系连通性、景观格局、生态系统类型等空间分析;②现场调查与采样、测试分析,包含但不限于涵盖陆生、水生、鸟类、陆生动物等多样性调查,同步开展水文特征调查、水体及土壤采样,并进行样品测试分析,含水体、土壤检测,植物生物量等,满足设计要求;③生态本底成果集成与专题分析。形成完整生态本底资料和数据汇总,形成生态本底成果报告,满足项目生态评估、规划设计基础支撑需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 55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提交初设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Ⅰ、Ⅱ两项资质条件:
Ⅰ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Ⅱ投标人应具备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莉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4483 | 电 话: | 182****点击查看567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潼****点击查看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2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