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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吉祥新村107室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市**区吉祥新村107室商业用房转让 | 标的编号 | N0122FC25046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9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市**区吉祥新村。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53.56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使用期限 | 2038年9月28日止。 | |||||
权利性质 | / | 用途 | 商业。 | |||||
房屋结构 | 钢混。 | 所在层数 | 1/9。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 | 房屋朝向 | / | ||||
租赁情况 | 闲置。 | 装修情况 | /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转让标的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通水、通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757,285.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鼎晟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757,300.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4609H 住所:**市赭**路22号 法定代表人:于骏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点击查看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点击查看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财政局 | |||||||
特别 告知 | 1、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点击查看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点击查看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交****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期限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房地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点击查看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0、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点击查看.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0553-****点击查看538)咨询。 2、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市**区吉祥新村107室商业用房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4日 详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