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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设1个勘察设计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对**市G210、G242、G341、S106、S232等10条国省干线约130公里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2.设计服务期限:20个日历天。
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的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点击查看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或签署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履约目标; | ||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
| c.****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点击查看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原件。 | ||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文件的除外。 | ||
|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9)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方式;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4)投标人的信誉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
| 技术建议书得分:40分 | |||||
| 主要人员得分:30分 | |||||
| 业绩得分:14分 履约信誉分:6 分 |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
| 评标价:1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
| (1)评标价的确定: | |||||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
|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④: | |||||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 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及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8分 | 一般,得[4.8-6.4]分;较好,得(6.4-7.2]分;好,得(7.2-8.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 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一般,得[6.0-8.0]分,较好,得(8.0-9.0]分, 好,得(9.0-10.0]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及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8分 | 一般,得[4.8-6.4]分;较好,得(6.4-7.2]分;好,得(7.2-8.0]分。 |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7分 | 一般,得[4.2-5.6]分;较好,得(5.6-6.3]分;好,得(6.3-7.0]分。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 | 7分 | 一般,得[4.2-5.6]分;较好,得(5.6-6.3]分;好,得(6.3-7.0]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相符。 | 10分 | 职称(2分):满足最低要求得2分; 业绩(8分):满足最低要求,得4分,每增加1个同等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担任过一项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均予认可(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可附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说明)。 | |
| 各分项负责人 (除后续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每人5分,共20分) | 20分 | 分项负责人(4人×5分/人) 职称(2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分,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 业绩(3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分,每增加1个同等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载明该分项负责人姓名及担任职务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投标人出具的业绩承诺书均予认可)。 |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E1=0.2E2=0.1 | |||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4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满足最低要求得8分,每增加一个同等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 ||
| 履约 信誉 | 6分 | 信誉要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4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6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双拥大道040号
联系人:李建忠
联系电话:0911-****点击查看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