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补遗书为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报价函中的补遗书编号填写为:第 1 号至第 2 号补遗书。 2、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修改为:本招标项目 甬金衢**速公路**西店至甬绍界段 初步设计已由 ****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26〕13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点击查看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6〕****点击查看084 号 批复或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修改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点击查看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信用评价结果为A 等级信用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1.5%,未参加信用评价或其他信用等级的企业为签约合同价的2%。(以最新公布的**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点击查看公司保证保****点击查看公司保函。****点击查看银行保函, 县 ( 区、市 ) ****点击查看银行 ;****点击查看公司保证保险保单, 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委托人同意 ;****点击查看公司保函, 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委托人同意 。 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口副总监理工程师”中的“口”须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6、合同协议书中“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的内容修改为: (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报价函; (4)专用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通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7)委托人要求; (8)投标文件(投标函、报价函除外); (9)在本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