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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9XQ-****点击查看0814-000753-1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8-24 15:58:39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点击查看001 | ****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 公开招标 | 3114.657583 |
****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8月17日****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修改为: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点击查看保障部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二、原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30分变更为:2026年9月16日9时00分。
三、原招标公告中:“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变更为:“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4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点击查看001 | ****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 公开招标 | 3114.657583 |
****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8月17日****点击查看大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修改、澄清:
招标文件修改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11.7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要求: (1)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否则,已中标的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2)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诚信履约,增强公信力,投标企业拟 派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已有在建工程或有中标待建工程 的(无论市内、市外工程),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解除承 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以及“因非承 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且变更信息已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或原中标公 示的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且该项目尚 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参加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中标或成交无效。 |
修改为:
| 11.7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要求: 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否则,已中标的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
招标文件修改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修改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县****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1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