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公示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储备项目(促进类)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监管局关于印发〈****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和《****点击查看关于印发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储备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储备项目(促进类)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1月13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明思020-****点击查看3421,何洁莹020-****点击查看8038。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北路311号1104房,邮编:510050。
附件: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储备项目(促进类)形式审查结果.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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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