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1.船舶基本参数及能力要求:供应方用于承担本次调查任务的船舶应满足以下基本技术条件:(1)船舶总吨位不低于300吨,具备开展掩罩类灯光捕捞作业方式所要求的捕捞装备,并配备与其船舶所要求的相应专门技术人员,其中集鱼灯总功率不低于100kW;(2)船舶续航力30天以上,完成不少于20个调查站位的渔业**调查及水样采集工作,调查区域包括中西沙海域和**海域;(3****点击查看实验室条件和配套设施者优先。 2.调查任务实施要求:(1)调查任务执行期间预计开展不少于20个调查站位的渔业**探捕及水样采集工作,具体调查区域及站位设置由双方根据我方科研任务需求共同协商确定,但调查区域至少包括中西沙海域和**海域。供应方应至少提前2天完成备航准备工作,具体出航时间、航次安排及作业计划由双方根据海况条件、科研任务需求及船舶运行安排协商确定;(2)供应方应全面保障我方随船开展科研采样工作,并负责承担我方随船科研人员在调查任务期间的住宿、餐饮等基本生活保障费用;(3)航次任务执行期间,所有渔获****点击查看调查所需的样本数量和质量的需要,不能以任何理由阻碍科研人员采样工作,除因受海况、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安全作业的情况外;(4)供应方应确保航次期间船舶运行、渔业生物-生态-环境等要素采样工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安全管理及服务保障要求:(1)供应方应积极配合我方科研人员开展随船调查工作,在科研任务集中、工作量较大情况下,供应方应安排船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作业协助;(2)供应方负责我方随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海人员安全管理、航行及作业期间人员安全保障;(3)供应方应为我方随船出海人员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其人员在航次执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4)调查任务执行期间,如因供应方人员操作不规范、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由供应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相关维修、更换或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