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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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收回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宗地情况
510502-2018-B-037号宗地位于**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土地面积67106平方米(合100.659亩),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务金融用地),于2019年12月11日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价款32311.539万元(321.0万元/亩)。按《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文件要求,现拟收回该宗地,收回价格为17212.689万元(171.0万元/亩)。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
三、公示地点
****点击查看政府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
四、联系人
胡 松 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378
五、其他事项
涉及收回上述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