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标。
7.2 根据《关于修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烟建建管〔2026〕3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3 本项目执行烟财采〔2023〕12 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35-****点击查看09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政君,电话:0535-****点击查看998。
7.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点击查看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点击查看.cn,地址:**市**区府后路12****点击查看住建局512室。
7.6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点击查看公司咨询:****点击查看**公司,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611、0535-****点击查看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