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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革一台盘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现更正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7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现更正为: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6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2.2.4(6)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00 分) 企业业绩( 2 分) 投标人提供(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竣工验收或在建的污水或给排水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2.2.4(6)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00 分)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函 (1.5 分)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得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以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拖欠民工工资承诺函 (2.5 分)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得 2.5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以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2.2.4(6)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00 分) 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贫困劳动力的承诺 ( 1.5 分) 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 20 人(含 20)以上的得 1.5 分不承诺不得分。评审依据:以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贫困劳动力的承诺 ( 2.5 分) 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 20 人(含 20)以上的得 2.5 分不承诺不得分。评审依据:以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保持不变,获取文件时间、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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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