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零碳码头智能微电网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时间)
二、评审情况
本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全部投标文件开展初步资格审查。经评审,共有 3 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款要求,予以否决其投标;评审后仅剩余 1 家有效投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 号令)第二十七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三、公示期
公示期: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07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失败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异议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主体须为投标人或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实名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应当包含异议事项、事实说明、对应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诉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异议事项应当真实、具体;
(2)提出的主张与请求清晰明确;
(3)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4)应当提供异议事项对应的有效线索,配合招标人开展核查工作;
(5)异议须在本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可提交纸质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3.若针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应当说明信息合法正当的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表述不清、证据不充分的,可要求异议人予以补充、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交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形式要求的;
(2)同一事项已经进入异议答复、行政投诉或者司法诉讼处理程序的。
6.对于虚构事实、恶意提出异议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7.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柳青
电 话:153****点击查看8692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chinaccs.cn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 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