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零碳码头智能微电网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失败公示

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零碳码头智能微电网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失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零碳码头智能微电网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时间)

二、评审情况

本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全部投标文件开展初步资格审查。经评审,共有 3 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款要求,予以否决其投标;评审后仅剩余 1 家有效投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 号令)第二十七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三、公示期

公示期: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07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失败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异议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主体须为投标人或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实名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应当包含异议事项、事实说明、对应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诉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异议事项应当真实、具体;

(2)提出的主张与请求清晰明确;

(3)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4)应当提供异议事项对应的有效线索,配合招标人开展核查工作;

(5)异议须在本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可提交纸质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3.若针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应当说明信息合法正当的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表述不清、证据不充分的,可要求异议人予以补充、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交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形式要求的;

(2)同一事项已经进入异议答复、行政投诉或者司法诉讼处理程序的。

6.对于虚构事实、恶意提出异议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7.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柳青

电 话:153****点击查看8692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chinaccs.cn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 年09月04日

附件(1)
招标失败公示-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零碳码头智能微电网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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