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因部分施工图纸调整, 故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的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查看”中的“附件管理”栏目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本项目因部分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查看”中的“附件管理”栏目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3对应“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的内容修改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正式开工通知之后,施工进度节点需满足:2026年12月10日完成形象进度的70%。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各节点工期延误,按照签约合同价格为基数,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及关键节点的延误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及关键节点的延误违约金累计计算,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开工准备工作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监理工程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予签发开工令,视为承包人违约,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采取必要赶工措施达到总进度要求按时竣工交付的,并经过各方验收合格的,可酌情减免已决定的处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3%,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严重滞后、在收到发包人连续三次警告后,现场进度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节点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它人员执行滞后的工程,且承包人需无偿配合其他人员进场施工,所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10-19 09:00:00”修改为:“2026-10-27 0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五、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