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6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点击查看836
附件:1.《**库布齐沙漠鄂尔****点击查看基地20万千瓦光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达水审批发〔202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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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