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华安县供电公司输变电工区项目建设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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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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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安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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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点击查看公司输变电工区项目建设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有关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纪要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不小于32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

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为近五年(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但评标办法却仅要求近五年竣工验收合格业绩,业绩要求前后不一致,强烈建议评分办法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一致,建议均修改为(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答:本项目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上,资格条件允许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旨在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商务加分项要求为已竣工验收业绩,系择优考量,竣工验收业绩可完整印证全过程履约交付能力。招标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不小于32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

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条件业绩为(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但评标办法却仅要求竣工验收合格业绩,业绩要求前后不一致,强烈建议评分办法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一致,建议均修改为(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答:本项目在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上,资格条件允许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旨在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商务加分项要求为已竣工验收业绩,系择优考量,竣工验收业绩可完整印证全过程履约管理能力。招标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P8表明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只要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即可,但在P80-P81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和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仅完成竣工验收的才能当有效业绩,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建议统一改为只要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即可作为有效业绩。

答:本项目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上,资格条件允许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旨在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商务加分项要求为已竣工验收业绩,系择优考量,竣工验收业绩可完整印证全过程履约交付能力。招标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4、P82项目管理机构中关于项目总负责人证书的要求中,监理工程师要求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但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未要求专业,存在前后不一致,建议统一改为房屋建筑专业。

答: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包含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等10个专业,专业跨度大,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总负责人条款中的“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为“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本项目造价咨询仅占总体项目比例极小部分,建议取消对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考核条件。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统筹投资管控、变更计价、资金管控等全周期造价相关管理工作。该加分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调整。

6、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证书要求中,明确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但未对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约定专业要求,该项内容与资格条件中针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证书要求存在不一致。

答: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包含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等10个专业,专业跨度大,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总负责人条款中的“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为“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7、招标文件商务条件的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证书要求,在资格条件已明确的证书之外新增了“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要求,但本项目中造价咨询占项目总体的比例极小。 综上所述,建议将项目管理机构中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证书要求与资格条件统一,建议修改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统筹投资管控、变更计价、资金管控等全周期造价相关管理工作。该加分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调整。

8、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小于32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平方米(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中包括项目管理(或工程报批报建服务)或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不小于32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3.3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根据上述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要求应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类似业绩要求一致,请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3.4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列明了投标人类似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要求为已办理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业绩。商务加分项要求为已竣工验收业绩,系择优考量,竣工验收业绩可完整印证全过程履约交付能力。招标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9、项目管理机构中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四本证才能满分,此类评分导向违背 “择优适配” 原则,唯证书论不科学项目总负责人核心考核维度应为项目管理经验、同类业绩、现场管控能力、专业匹配度,而非证书数量堆砌。该规则片面以证书数量计分,变相排斥仅持有1 项高适配度核心证书的优秀项目负责人,忽视人员实际管理水平与项目落地能力。建议修改为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有正高级工程师得1.5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多专业咨询内容,项目总负责人需统筹全专业协同管控,考核其跨专业综合管控能力,适配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评分项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可体现其跨专业综合统筹能力,相比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更精准契合全过程咨询管理需求,不存在限制排斥情形。

为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条款中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7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

10、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楼,属于一般公共性建筑,建议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要求修改为“...总投资不小于32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

答: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未要求“一般公共建筑”,旨在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控通用技术要求相通,房建业绩能够佐证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该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11、招标文件中,关于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土木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闽建〔2024〕22 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 (试行)》相关条款约定,联合体实施全过程咨询,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分工。允许不同专业咨询单位组建联合体、各司其职,不得人为强制跨专业调配关键岗位人员。而本招标文件却强制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隶属于监理单位,属于人为设置壁垒。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是两类独立咨询业务,企业主体、执业责任、工作边界相互独立。强制将造价负责人绑定监理单位,割裂联合体分工逻辑。请招标人核查上述问题,认定招标文件中关于造价咨询负责人归属单位条款设置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请求招标人修改条款,调整为:造价咨询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答: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土木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修改为“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土木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12、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条款,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中(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其中任意两项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 0.75 分;任意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1分。

问:请招标人明确此内容中的“工程报批报建服务”是否属于牵头人负责实施的项目管理服务范畴。若属于,请做相应内容修改。

答:报批报建只是项目管理其中一项工作,不等同于完整项目管理。为考核投标人的综合管理能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条款中“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中(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其中任意两项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0.75分;任意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1分”修改为“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中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其中任意两项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0.75分;任意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1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3.4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中包括项目管理(或工程报批报建服务)或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造价咨询”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中包括项目管理或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须包含项目管理(或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5项内容”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5项内容”。

13、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条款,2、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监理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0.25 分;具备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质疑:招标文件将总监理工程师加分条件限定为 “监理专业” 职称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现行监理规范仅要求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仅需工程类职称,不存在法定 “监理专业” 职称类目。国内大量经验丰富的注册总监职称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造价、建筑工程等工程相关专业,完全具备监理履职能力。该评分标准设置狭窄专业限制,与项目履约实际需求无关,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恳请修改为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条款中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监理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具备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14、招标公告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是否是同时要有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两个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若是,则违反《**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4〕22号)第十六条“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规定。请修改。

答:招标公告第3.2(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关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修改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15、招标文件中:“1、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问:本条款约定加分证书不得与资格条件证书重复。满分 1.5 分需额外取得 3 本加分注册证书,叠加资格条件必备注册证书,市场同时持有 4 本不同类别注册证书的复合型管理人员存量较少,该评分标准无形中抬高投标竞争门槛,大幅缩小合格投标人才选取范围,不利于充分市场竞争,有违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为拓宽潜在投标人竞争空间,保障各投标人公平参与,建议将满分条件调整为3项注册证书。 建议修改为:“1、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1.5分;(可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多专业咨询内容,项目总负责人需统筹全专业协同管控,考核其跨专业综合管控能力,适配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评分项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可体现其跨专业综合统筹能力,契合全过程咨询管理需求。为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条款中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7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

16、招标文件中:“注: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算/□不可重复计算)。” 质疑:本条款 “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算”,同一项目业绩重复计分,放大持有大额同类项目业绩的单位得分优势,大幅压缩中小投标人得分空间,中小咨询单位难以拉开得分差距,限制充分市场竞争,不符合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原则。为平衡各投标人竞争条件,杜绝同一业绩重复拿分,建议调整为不可重复计算,同一项目业绩仅能选用一次,不得同时用于单位业绩及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加分。 建议修改为:“注: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算/√不可重复计算)。”

答:企业业绩评价单位综合履约实力,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评价负责人统筹管控能力,两项评审维度相互独立。该评审设置匹配全过程咨询统筹管理需求,不予调整。

17、原文: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中(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其中任意两项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 0.75 分;任意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 1 分。

问: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 年版)》(闽建〔2024〕22 号),企业综合实力应“根据投标人是否作为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的情况,合理设置评审因素”,本条款要求承担2项得0.75分,承接3项得1分,大幅降低企业综合实力要求,仅两项业务即可获得接近满分分值,变相扶持仅持有双资质的小型碎片化咨询单位,严重弱化具备全套五大专业服务能力综合咨询企业的竞争优势,违背省住建厅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全链条综合服务商的政策导向,企业综合实力分值设置核心考核独立单位完整自行实施全部核心咨询业务的能力,本条款两级分档无实际筛选价值。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中(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其中任意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得 0.5 分;全部服务内容均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 1 分。

答:依据闽建〔2024〕22 号文,全过程咨询项目既可由综合单位独立实施,也允许多家单位联合承接。本评分设置梯度分值,兼顾综合单位与多元**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该条款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予修改。

18、原文: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本加分条款的设立目的,是鼓励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元专业能力,但 “证书不得重复计分” 的约束条款存在设置不合理问题。资格证书本身即可体现负责人对应专业从业能力,人为区分资格证书与加分证书、禁止重复使用,属于额外增设无必要的限制性条件。该规则刻意拉高满分获取难度,缩小投标人可选人员**库,不符合招投标充分竞争的基本要求,建议删除证书不可重复的限制表述。 建议:删除证书不可重复的限制表述。 建议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1.5分;(可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证书类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多专业咨询内容,项目总负责人需统筹全专业协同管控,考核其跨专业综合管控能力,适配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评分项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可体现其跨专业综合统筹能力,契合全过程咨询管理需求。加分项用于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具备跨专业综合管控能力的人员,不应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

为拓宽投标主体、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条款中项目总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下一项合格有效注册证书得0.7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不得与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证书重复)”。

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8月17日09:00时。

注:①根据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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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0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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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工程咨询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工程咨询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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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工程监理, 中标 2616次, 占比 71.13%
重点地区: 江西, 中标 1303次, 占比 35.4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12 次, 中标金额 5038.0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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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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