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8-21

招标详情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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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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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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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点击查看**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8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资金来自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健身中心、****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广场3个场所进行系统化提升改造,其中:配套应急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污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备卫星电话2部、对讲机14台、广播设备1套等;设置应急集散、防疫隔离、物资储备等功能分区,设置公告牌、功能布局图、出入口指示牌等共194套。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2.2 建设地点:**市**区

2.3 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点击查看健身中心、****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广场3个场所进行系统化提升改造,其中:配套应急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污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备卫星电话2部、对讲机14台、广播设备1套等;设置应急集散、防疫隔离、物资储备等功能分区,设置公告牌、功能布局图、出入口指示牌等共194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二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点击查看**交通局,联系电话:0955-****点击查看16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档案馆4楼

邮 编:755000

联系人:高学海

电话:0955-****点击查看77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应理南街55号

邮编:755000

联系人:张丽(项目负责人)、陈强、刘海燕

电话:0955-****点击查看075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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