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新阜高速(**段)三标段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科室:修复科,联系电话:0418-****点击查看233
附件:新阜高速(**段)三标段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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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