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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中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明珠、商贸等 7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宜居改造,总建筑面积30.81 万平方米,涉及居民 1923 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改造小区内道路 19350 平方米、绿化 23868 平方米、照明设施 480套、供电设施 3650 米、消防设施 15 套、安防设施 35 套,以及改造停车位 2650 平方米、自行车棚 720 平方米、文化体育、无障碍、适老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3550 米;(2)楼本体改造包括屋面防水整治 68000 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705.1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3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22.4万元
2.4 招标范围: 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含: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业主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5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0日历天;
初步设计 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冉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孙老师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3288 | 电 话: | 187****点击查看608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点击查看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5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