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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设计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区数据局 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工程设计
2.2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省**市****点击查看处理中心现有地块内
2.3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789㎡。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895㎡,核心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主楼(含夹层)约26695㎡,汽车坡道约1200㎡、内部设备承载钢平台(含远期预留)及消防水池、水泵房、配电房等配套工程。土建工程费约为10173.4万元。
2.4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 154.67
2.6 设计及相关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优化、总平面设计、建筑平立剖面设计、效果图及鸟瞰图制作、投资估算书编制、报批报建方案配合、多媒体汇报材料编制等;
(2)初步设计阶段:全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建、海绵城市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编制、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初步设计评审配合及修改完善等;
(3)施工图设计阶段: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桩基工程与主体工程、变配电高低压分别独立出具施工图文件、施工图审查配合及修改完善、设计技术交底等;
(4)施工配合阶段: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技术服务、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配合、桩基与主体工程分阶段验收配合、工艺设备对接适配、竣工图审核配合、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配合等全周期服务;
(5)专项设计及报批配合:消防、人防、绿建、海绵城市、抗震、防雷、智能化、变配电高低压等专项设计,及对应住建、规划、消防、****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报批、审查、验收全流程配合工作,确保成果通过审查。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服务期限: 50日历天
2.8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若选否,后续小项可删除)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后期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6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业建筑设计项目,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项目(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合同备案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时间及建筑面积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投标人要对所上传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经“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第2.1款所列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名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使用CA系统固定格式) | |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使用CA系统固定格式) | |||
| 营业执照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后期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提供有效的人员资质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业建筑设计项目,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项目(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合同备案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时间及建筑面积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投标人要对所上传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6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使用招标文件固定格式) | |||
| 投标人保证金凭证 | 投标人保证金凭证 |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使用招标文件固定格式)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投标单位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业绩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全省统一主体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投标单位将应当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 ||||
| 注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设计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标(投标报价):10 分 技术标(设计方案):60 分 综合标:3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设定最高投标限价:154.67万元(含税) (2)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同的得 10 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0.1 分,每下浮1%扣 0.2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商务标(10分) | ||||
| 2.2.3 (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2 分,每高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 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技术标(60分)(暗标) | ||||
| 2.2.3 (2) | 1、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技术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标记。技术标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由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在认真审阅后各自打分,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总体设计方案(15分) | 1.方案设计文件全面完整,设计图纸制图规范统一,标识清楚。 2.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充分,资料收集详实;对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解深刻,方案符合规划要求,如有重大变化,相关论证合理。 3.总体设计原则正确,方案比选充分、合理;总体方案布置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4.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1)优:12-15分;(2)良:7-12(不含)分; (3)一般或差:1-7(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总平面布局 (10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要求。 7. 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生产主楼2(本期)建筑尺寸进行设计。 | (1)优:8-10分; (2)良:6-8(不含)分; (3)一般或差:1-6(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建筑功能 (10分) | 1.建筑平面功能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与总图及指标吻合。 2.建筑平面功能布置、流线组织先进合理。 3.建筑功能设计体现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平面、层高设计合乎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 5.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生产主楼2(本期)的建筑尺寸进行设计。 | (1)优:8-10分; (2)良:6-8(不含)分; (3)一般或差:1-6(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建筑造型 (10分) | 1.建筑造型风格合理、创意效果新颖。 2.建筑立面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建筑群风貌整体性、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鸟瞰图和透视图尽量丰富,展现不同角度设计效果,效果符合功能需要。 | (1)优:8-10分; (2)良:6-8(不含)分; (3)一般或差:1-6(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结构、设备专业(建筑水、电、暖通专业)设计 (5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 2.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1)优:4-5分; (2)良:2-4(不含)分; (3)一般或差:1-2(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配套设施、经济分析 (5分) | 1.设计方案能够提供充分的公共配套设计,合乎法规及项目要求内容,完整、合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经济指标。 | (1)优:4-5分; (2)良:2-4(不含)分; (3)一般或差:1-2(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质量管理、组织及保证措施(5分) | 1.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投标人阐述内容须满足发包人需求。 2.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项目的需求。 3.方案设计期间、施工图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承诺。 4.后续服务安排满足施工等阶段要求。 | (1)优:4-5分; (2)良:2-4(不含)分; (3)一般或差:1-2(不含)分; (4)未提供:0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 (3) | 综合标(30分) | |||
| 投标人业绩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合同备案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时间及建筑面积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投标人要对所上传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能兼用;且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合同备案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时间及建筑面积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投标人要对所上传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 |||
| 企业获奖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市级每有一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1)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点击查看协会(学会)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设计奖项的,仅计最高得分一次。 | |||
|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13分)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拟选派的建筑专业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选派的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5.拟选派的暖通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6.拟选派的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1分,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7.拟选派的造价专业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 注:上述专业设计人员不得兼任,一人如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专业注册资格,只计取一个专业得分,不得重复计分,上述所有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应证书,并提供相关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0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准。 | |||
注: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综合标评分项目材料(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会养老保险清单、业绩、奖项必须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准****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2投标人须****点击查看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
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 评标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6. 无效标条款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设计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2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5)需在主体库获取的材料未在主体库备案且未链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06月25日09时30分至 2026 年07月16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 **市人民中路51号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513-****点击查看502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358号11层
联系人: 刘悦、童艳
电话: 132****点击查看1145、186****点击查看8181
项目负责人: 黄国栋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点击查看5045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