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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平区****点击查看单元LP111604-07地块开发委托管理,招标人为****点击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平项目开发委托管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宗地位于【临平区(****点击查看单元LP111604-07地块】,四至为【**汀洲路,南至相邻地块,西至荷禹路沿线绿地,北至宁禹弄】。以****点击查看单元LP111604-07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招采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案场物****点击查看园区服务、人力**管理、行政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4)、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 2026年9月30日17时(**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上****点击查看公司邮箱(****点击查看@qq.com),经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4.4只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点击查看中心10楼开标室。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点击查看中心10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采云(https://www.****点击查看.com/)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5万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点击查看公司担保保函或现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
账号:011****点击查看50801
公司名称:****点击查看
银行名称:****点击查看营业部
其他形式:/ 。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2%的履约担保。 ;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 。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室
举报电话:010-****点击查看0297
举报邮箱:/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52%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临平支行,帐号:7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21726。
13.其他1. 本项目招标人****点击查看现阶段代为开展项目前期招标及筹备工作,****点击查看公司(以招标人指定为准,以下简称“项目新主体”)作为本项目实际建设、管理及履约结算主体。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完全知悉并认可本项目服务主体安排,无任何异议。
2. 中标人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必须完成《临平区****点击查看单元LP111604-07地块开发委托管理服务履约确认及合同承接协议》的签署并送达甲方,明确后续合同主体变更、服务承接、权利义务整体转移等事宜,该协议为本次中标履约的必备前置文件,中标人不得拒绝、拖延或提出附加条件。
3. 项目新主体作为本项目实际建设、管理及履约结算主体,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及项目新主体,在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限内与项目新主体签订正式合同文件。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执行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服务义务,统一向项目新主体提交履约保函、办理款项结算及收款事宜。
4. ****点击查看采购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项目新主体全权承担。若本项目因客观原因终止、暂停推进的,将同步终止后续执行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未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不产生任何费用。****点击查看对本次招标及后续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经济损失、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均不予承担,不承担任何兜底、补偿及连带责任。
5. 若中标人未按本条款约定时限签署承继协议,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与项目新主体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拒不认可权利义务承继安排的,视为中标人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景行街10号02幢
联 系 人:司徒紫琼
电 话:151****点击查看653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点击查看中心10楼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571-****点击查看5827
2026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