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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县王场镇、西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石柱县王场镇迁建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治理范围上起于大地坝河和沙石岩河交汇口上游60m处,下止于大地坝末端拱形拦河堰下游50m处,治理河段总长6.38km,其中王场镇境内6.15km,西沱镇境内0.23km;治理河道岸线长12696m(包括左岸长6311.5m,右岸长6384.5m),其中王场镇境内12362m,西沱镇境内33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次**C20埋石砼墙式护岸长10913.9m,其中王场镇境内10579.9m,西沱镇境内334m;拦河堰改建钢坝1座(液压启闭),并对电站373.4m引水渠进行改造;扩挖河道6.38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9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含地形图及控制测量、含管线测绘、含概算、含地勘报告、含地质编录)和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及相关服务工作(含施工现场及质量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文件,提交招标设计文件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石柱县**街道南滨路109号 | 地 址: | 两江新区**林街道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C区1楼1-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罗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邓云鹏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5252 | 电 话: | 187****点击查看557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点击查看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7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