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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
| 一、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1、问:是否可以重新优化招标文件中提供方案的总体布局及立面风格 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概念性方案及现有建筑风格,进行优化、深化设计。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时间:于2026年10月15日17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修改为“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6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修改为“□现场面试”。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进行修改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 |